2017-03-22

徵「英文翻譯」

最近看到台灣某單位徵英語翻譯人士的訊息,該工作對應徵者的第一項要求為:「英文程度相當於英文為母語之人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項要求不只籠統,更顯出其話語背後的思維邏輯,簡單說,這個徵才單位似乎認為:如果中英文都是你的母語的話,你自然就會搞中英翻譯!

Beelden aan Zee Museum, The Hague
明眼人都知道,是不是母語跟會不會翻譯之間並無絕對關係,翻譯是一項後天專業語言訓練的結果與技能,而一位優秀的翻譯人員也不會只是一隻語言訓練有素的九官鳥,除了語意的掌握,他的翻譯要能透現別於一般的人文性或文學視野(透過對語言的比較、轉換),同時又具有謙卑的態度 (因為認清人類語言的有限以及不同語言之間的差異)。同時,英文母語人士並不是英文聽說讀寫(尤其讀寫)沒問題或水準高的保證(如以中文為母語的我們,絕不是人人中文沒問題不是嗎),語言的任何進展都根植於人對語言主動地認識、學習、訓練,以及經過不斷反覆練習後對語言背後的文化內涵有更深的了解與掌握。如果翻譯是對語言在技能上和人文表現上的更高要求,那麼無論是不是母語人士,面對所翻譯的語言(包括母語與非母語的語言),都必須經歷重新學習、體認的過程。

這樣的徵才條件,恰恰反映了非英文人士對英文的一種迷思,也反映出欠缺對語言專業能力養成的成熟見解甚至是對語言人才的識別力;除此以外,它也與台灣行號單位講求速成的積習有關,或許,也與台灣人長期對英文崇拜/恐懼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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